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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技巧散论12
 作者:ellry打开ellry的博客  人气: 2982  发表于: 02年07月09日12点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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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与癖好
一个人气质的形成,有着种种因素,而业余兴趣却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
我们从小说里见到的名侦探,几乎没有一个不怀有某种兴趣或癖好.这就给我们以启迪:为你笔下的侦探设想一种或几种业余兴趣,并于适当场合加以描绘,乃塑造”多声”、“多色彩”的侦探形象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那些名侦探都有什么业余兴趣或掩好,而那些兴趣或癖好同他们从事的侦探职业又有什么相干
福尔摩斯的小提琴
福尔摩斯的业余兴趣相当广泛.择其要者,有棍棒拳击、化装和拉小提琴.前两种技艺同侦探职业有用切关系,拳击棍棒,既可防护身体,又可出击擒拿罪犯、化装为的是瞒骗对手的眼睛,隐藏自己.便于侦察行为.这是很明白的、这里要谈的是他对于小提琴的爱好.
柯南道尔在他的处女作《血宇的研究》的开章第一节里,就通过华生对福尔摩斯演奏提琴的技艺做出评价:
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一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
些古怪出奇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
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
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
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很难拉出什么像样的乐曲成
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
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
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
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
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我就无法断言了.
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烦;如果不
是他常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
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真要果跳起来.
这段关于琴声的描写是十分精采的.华生不对读者直言,福尔摩斯为什么要拉琴,在什么情况下会拉出什么样的琴声.而是通过自已对琴声的直接感受。把福尔摩斯借助琴声摆脱烦恼的情景委婉地暗示给读者。在华生听到那些“刺耳的独奏”而“感到十分不耐烦”时,正是福尔摩所处于苦恼烦躁的境地.在这些曲子之后,他又常常接连拉上几首华生喜爱的曲子,这是福尔摩斯从窘境中解脱出来的欢悦的心声.华生这段有关琴声的感受,为以后系列小说里出现福尔摩斯拉琴的情景埋下了总的伏笔.
拉琴以调节情绪,在侦查 遇到障碍,心情烦躁时,拉提琴便成为福尔摩斯调节情绪的一种特殊方式.在《诺伍德的建筑师》中.有一次,福尔摩斯出外侦察回来,华生这样写道:“我的朋友回来得很晚,从他憔悴、焦急的脸上,我一眼就看出他出发时所抱的希望落空了.他拉了一小时的提琴,琴声单调而低沉,他竭力使自已的烦躁心情平静下来.最后他猛地放下了提琴,开始详细讲他失败的尝试.”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性倩.能使人欢乐,也能使人悲伤;能使人高亢奋进,也能使人安详平静.福尔摩斯是深解其中奥妙的.
以琴声蒙骗对手.这是福尔摩斯业余兴趣同专业高度结合的一种体现.在《王冠宝石案》中,两名盗窃犯上门来威胁福尔摩斯别插手案子.福尔摩斯用巧言稳住他们,请他们就在此地商量一下:是交出宝石,还是去坐牢?他说:“我去练我的小提琴,拉一支《威尼斯船夫曲》五分钟以后我再回这屋来听你的最后答复.福尔摩斯顺手从墙角拿走小提琴,走进内室,不一会儿,从内室传来了幽怨连绵的曲调.正当两位窃贼站在窗口商议,并对着光线观赏手里的宝石时,福尔摩斯从蜡像的椅子上一跃而起,一把抢过宝石.原来,他并没有一直在卧室里拉琴,他把唱机打开,顶替他的琴声,便悄悄地从卧室的另一扇门出来,轻轻地搬走蜡像,自己再伪装成蜡像坐在窗帘后的椅子上.以便伺机行动.
利用琴声进行巧诈,夺回王冠宝石,这是福尔摩斯侦探业绩的一大建树.
梅格雷的烟斗
这位朴实敦厚的大块头警长,平生有两大兴趣,或叫嗜好吧:一是饮酒,二是抽烟斗.办案前喝上一盅,办案后再干上一杯.这已经成为惯例.不足为奇.有趣的是,在公务繁忙而无暇斟上一杯时,他还会想象出,“阳光灿烂,色彩缤纷,坐在路边喝上一林清凉的啤酒该多美啊!”我们有些小说里的侦缉人员,办起来来,废寝忘食,甚至数餐不进,全无精疲神伤之色.这样的人物固然是高大的,但并不怎么令人喜爱.倘若叫梅格雷执行公务不许喝酒.那无疑会要他的命。
烟斗,那更是梅格雷心爱之物,不论在警署办公,或在现场侦察,或在家中闲联.他嘴里老叼着一支烟斗,刚刚“在窗台上敲空烟斗”,立即“又装上烟丝”.好像拔会嘴里的烟斗就会缺氧似的.描写他对烟斗的解好,最有趣的是以《梅格雷的烟斗》命名的那篇小说.梅格雷有三只烟斗,不知怎的,其中有一只不见了.丢失的那只偏偏又是他妻子十年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只稍微有点弯度的欧石南根做的大烟斗,是他最满意、最喜欢用、总带在身边的一只烟斗,梅格雷把它叫做“我的老好烟斗”.他把办公室全翻遍了,还去敲署长室的门,看烟斗是否丢在那里,一次又一次地掏着自己的口袋,折回了老半天,仍然毫无踪人晚上回家,闷闷不乐。妻子问他有啥心事,他没敢承认是烟斗使他伤脑筋.小姨子和她丈夫来家作客,他也无心同他们叙谈.整个晚上都在寻思,烟斗是何时何地丢失的。突然,他想起下午接见一位太太和她的儿子。太太说,有人当她不在家时进入她的房子,翻动过她的东西,请求警察查清此事。梅格雷根本没把这当一回事,只是交代别人去查看一下.他记得,从那母子俩走后,再没见过烟斗.准是被那小子偷走了.次日,那位太太又来报告,她儿子失踪了。梅格雷决定亲自出马,表面是“应家属要求寻人”。心里却想着,找那小伙子要回烟斗.有趣的是,后来梅格雷在一家小客栈里捉住凶犯.救出那小伙子,劈头却间:“你把东西放在哪儿啦?”小伙子先是一楞,接着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梅格自接过烟斗,嘟囔道:“我的烟斗……”他接连喝了三杯烧酒,边抽着那只烟斗,边幽默地说;“你听着,年轻人,我这么说可不是鼓励你去小偷小摸,你要是没有偷我的烟斗,我想有朝一日人们会在马恩河的芦苇丛中找到你的尸体.”言外之意:偷梅格雷的烟斗,算你走运!否则,梅格雷决不会积极寻找你,你也就不会及时得救.
这就是梅格用警长个性的一个侧面.为了追回烟斗,他拿出往日警长的气魄,亲自受理那件原以为无足轻重的案子,甚至在同罪犯搏斗时被咬伤,他也顾不得疼痛,只关心那只相斗在不在。他对烟斗的癖好,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境地.你这样把侦探个人的某种癖好同职业结合起来描写,并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在推理小说中实属少见。
波洛的整洁癖
在阿加莎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在园奇案》里,波洛初次亮相,其肖像就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波洛是个外表特别的小个子男人,身高只有五尺四时,可是举止显得非常庄重.他的脑袋模样几完全用只鸡蛋,而他总爱把它微微恻向一边.他的那一抹翘胡子又便又挺,像个军人.他的衣着整洁得简直不可思议.我相信,在他身上落上一粒灰尘会使他感到比一颗子弹打伤他还要痛苦.这位漂亮的、打扮得像花花公子的小个子原来一直是比利时警方最著名的工作人员之一。”这段肖像描写很有特点,使波洛同福尔摩斯在外貌上形成鲜明对照,为后来描写波洛的戏剧、电影提供了波治的舞台、银幕艺术造型的依据.这里,我不想全面评议波形的外表风度,只想谈谈他的一种癖好——整洁.
爱整洁.这是一种好习性。“整洁得不可思议”,就成了一种癖好,姑且叫它“整洁癖”吧.一旦成癖,不管有意无意.它都会在生活各方面顽强地表现出来,波洛就有这样的一种整洁的癖好.他的助手哈斯丁对此深有体会,每次出门,“波洛抓起帽子,使劲地捻了捻自己的两撇翘胡子,又从袖子上拂去想象中的一点灰尘,然后才示意叫我走在前面.下了楼梯.”要注意,波洛拂去的井不是实际存在的尘埃,而是“想象中的一点灰尘”.显然,出门前排一排衣袖,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这是他长期养成的一种习性.至于衣袖上有无灰尘.那是无关紧要的.波洛这种爱好整洁的癖性,在有关他的系列小说里都有所表现,而其中尤其突出者,应推《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小说写波洛那天早上在死者房间里做调查.“他站起身来,缓步走到壁炉台用前,站在那儿心不在焉地摆弄着上面的礼拜用品,把它们理整齐——这是他心中焦虑时的一种习惯.”吃过早饭.他发现有人撞开死者的公文箱,盗走一份文件.“波洛已走向壁炉台,他外表上看去镇静自若,可是我注意到,他那双由于长时期来的老习惯,正在机械地摆弄壁炉台上纸捻瓶子的手,在剧烈地颤抖.”两个月后,有一天,波洛由于找不到“最后一环”——被盗的文件,对自己发怒,捶桌子.哈斯丁对他说,迄今为止,他只看到过波洛的手颤抖过一次,那是在文件被盗的时候,波治站在壁炉台的旁边.照老习惯摆弄着上面的摆设,手颤抖得像一张叶子.波洛一听,突然发出一声嘶哑、含糊的喊叫.一头跑出房间.“最后一环”找到了.罪犯把文件撕成细条条,又卷成几只纸捻,然后把它们插在壁炉台上那只放点火纸捻的瓶子里.后来,波治对此做出解释;“我记得那天一大早,我们一起在那儿时,我已经整理好壁炉架上的全部东西.而且。如果它们已经被整理好了,也就不需要再整理了,否则,在此期间一定有别的什么人动过它们。”
波洛对于整洁的癖好,不仅表现在他的着装上,而且也体现在他的职业活动中。无论到哪里,只要看见那里的摆设有点凌乱;他就会走上前去把它们整理好,这是他的习性.哈斯丁无意中提起他的手唯一的一次颤抖.波洛立刻联想起:壁炉架上的东西是经他整理过的,可是因何又乱了?又得重新整理?毫无疑问,准是有人动过。他在壁炉架上的纸捻瓶里找到了“最后一环”,不正是对他那种“整洁得不可思议”的习性的最高奖赏吗!
艾勒里在办理案子时,一遇到灼心的事。总要引经据典.口诵箴言,或调侃自己,或揶揄他人,而更多的是为了调节自已的思维.这是他的一种情趣,也是一种癖性、亚森·罗平受理案子,对金钱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如果对方是个豪绅或财神爷,他必定要巧妙地敲他一笔款子.但如果委托人是个值得同情的弱者,他也会分文不取,义务办案.这就是所谓的“侠探”的用性。
兴趣或癖好.同一个人的事业相比,似乎微不足道.但从塑造侦探性格的角度来看,却是不轻轻视的.每一个侦探都要办理案子,都要在办案中显示自已的聪明才智,这是侦探的共同点.由于个人气质不同,使这一个侦探有别于另一个侦探.而个人气质的不同,跟每个人的兴趣、用好、习性相异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刻划出具有鲜明个性的侦探人物,作者就应当有意识地在人物的兴趣或用好上点染几笔.
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日本推理小说的创作,从四五十年代起,一直兴盛未衰,其影响之深广,仅次于欧美,居亚洲首位.但是,迄今为止。从为数不少的推理小说中.似乎很难找出一位可以跟福尔摩斯、波洛等媲美的侦探人物.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点却一直没有引起小说家们足够的重视,那就是对于侦探人物性格的描写,往往缺乏个人气质方面的刻划、尤其缺乏巧诈、幽默、癖好的渲染。这样塑造出来的人物。尽管精于演绎归纳,擅于侦破疑案,但面目未免有点刻板、苍白,缺少活人的血色、生机,因此也就难于在读者心间长久地占据一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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