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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化身(更新至9-2)
 作者:天一聿姝打开天一聿姝的博客  人气: 7859  发表于: 10年02月05日11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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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莱克西·麦迪逊的故事,不是我的。我很乐意把我或她其中一个的故事讲述给你们听,但是想不涉及另一个实在是办不到。过去我时常想,是我亲手将我们两个人的世界缝合在了一起,而且缝得针脚细密紧凑,以至于当我想拆开时却怎么也拆不开。现在我意识到,事情一直在我辨不清的方向、看不见的地方进行着,影响深远而且秘密丛生,完全超出我的控制。


 然而,很多事情都是我一手促成的。只要我一提起这件事,弗兰克就会将整件事情全都归罪到其他人头上,特别是丹尼尔头上。山姆则以一种让人有些难懂的怪异的方式坚持认为错在莱克西。当我说事情并不是他们认为的那样时,他们就会向我投来关切的一瞥,立转话锋。我有种感觉,弗兰克一定是认为我身上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1】变异后的某种可怕症状。这种情况有时候是会发生在卧底人员身上,但是这一次没有。我并不是要努力保护什么人,况且没有人需要保护。莱克西及其他人将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做了替罪羊,即便是知道他们也不会在意。但是请相信我,我把原本别人发牌的手从桌子上挪开,自己玩了所有的牌,这样做我有我的原因。


 关于阿里桑德拉·麦迪逊,你们需要知道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她从来不曾存在过。很久以前的一个明朗的夏日午后,弗兰克·麦基和我在他位于哈科特大街的脏兮兮的办公室里创造了她。他需要有人打入到在都柏林大学里运作的一个贩毒集团里去,而我渴望这份工作,那种渴望比我生命中曾经有过的任何渴望都要强烈。


弗兰克·麦基是个传奇人物,三十多岁就执掌着间谍组。人们都说他是爱尔兰有史以来最好的卧底密探,大胆无畏,像个不需要防护网的踩钢丝高手。他进入爱尔兰共和军的牢房,混迹于众罪犯之中,就好像逛当地酒馆一样自如。每个人都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当那个外号叫“蛇”的人——这个职业流氓、五星级疯子曾经因为他的一个手下没有如约付账,就使他成为了四肢瘫痪的废人——对弗兰克产生疑心,并用射钉枪瞄准他的双手进行威吓时,弗兰克紧盯着他的双眼,脸上未挂一滴汗珠,就这样把他唬住了。最后,“蛇”拍拍他的后背,并奉送上一块劳力士的赝品表示歉意。这只表弗兰克至今还戴着。


那时,我还只是个刚刚从泰姆布莱摩尔培训学院毕业一年的阳光菜鸟。就在两天前,当弗兰克打来电话说要几名受过高等教育且二十出头的警察时,我正穿着那件对我来说过于肥大的莹黄色马甲在斯莱戈的一个小镇上巡逻,那儿的当地人看起来长的一样,着实让人头疼。和他见面我本应该很紧张的,但是我没有,压根儿没有。我太渴望这份工作了,根本没有心思去想别的。


 办公室的门敞开着,他身着牛仔裤和一件褪了色的T恤衫,骑在办公桌的边沿上翻阅着我的档案。这是一间狭小凌乱的办公室,像是被他主要用做储物之用。桌上空无一物,甚至连张家庭照都没摆;搁架上杂堆着文件、蓝调音乐CD盘、小报、扑克牌和一件仍然缀着价签的女式粉红色羊毛衫。我心下认定,我喜欢这家伙。


“卡珊德拉·麦道科斯?”他抬眼扫了我一眼。


 “是的,长官。”我说。他中等身材,敦实而健壮,有一副很棒的肩膀,留着一头棕色短发。我一直以为他相貌寻常,泯于众人,就像《X档案》里的“癌人”一样。但其实这家伙相貌粗钝,并且拥有一双大大的蓝眼睛,是那种走到哪里都会在空气中留下火热痕迹的那种人。他不属于我倾心的类型,但我确信他得到过很多女性的青睐。


 “叫我弗兰克,‘长官’的称呼是给那些坐办公室的人的。”他的都柏林老内城口音隐约可闻,却又像是蓄意而为,颇具挑战的味道。他滑下办公桌,向我伸出手。


 “凯西。”说着,我和他握了手。


 他指着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自己则坐回桌子。“这里说,”他敲着我的档案说道:“你善于面对压力。”


我花了一秒钟才弄清楚他所谓的事情。回想当初我还是个受训的新手时,曾经在科克市的一处肮脏的角落,说服过一个惊慌失措、妄图用他祖父的刮胡刀割断自己喉咙的十来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我几乎都要忘却这件事了,此时此刻,才又突然想起。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被挑选来做这份工作的原因吧。


 “希望如此。”我说。


“你今年……二十七了?”


“二十六。”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的脸上。他仔细地端详了我好一阵子,“你可以假扮21岁,没有问题。这里写着你上了三年大学,哪个学校?”


 “三一学院,心理学。”


他竖起眉毛,装出一副吃惊的样子:“啊!专家啊!怎么没上完呢?”


“我得上了一种未经科学证实的,对英格兰和爱尔兰混合口音的过敏症。”我告诉他说。


 他喜欢这种说法,“所以,都柏林大学把一身疹子的你扫地出门了?”


“我会吃我的抗组胺药【2】。”


 弗兰克从桌子上跳下来,走到窗口,并示意我也过去。“好吧,”他说,“来看看下面的那一对儿。”


 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女孩说着话,沿街而上。来到一幢灰暗沉闷的公寓大楼前,女孩掏出钥匙开门,他们走了进去。弗兰克背倚着窗户,两根大拇指插在腰带里,看着我说:“给我形容下他们。”


“他们俩是学生,”我说,“书包为证。他们刚刚采购了食品——购物袋是邓恩【3】的。她的经济状况比他好:她的夹克很贵,而他的牛仔裤上打着补丁,且绝非时髦的样式。”


“他们是恋人?朋友?还是合租的伙伴?”


 “恋人。走路时他们之间的距离比朋友要近,头靠的很近。”


“他们相处很久了么?”


 我喜欢这样,我的大脑正以这种全新的方式运转。“有些时日了,是的。”我说。弗兰克竖起一只眉毛,活像个问号,而我一时也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知道的。“咔嚓”灵感闪现:“他们说话时并不看着对方。刚建立恋爱关系的双方总会互相瞅个没够,而待关系稳定后则不需要总是这般察言观色了。”


“他们住在一起么?”


 “不,否则他也会习惯地去掏自己的钥匙。那是她的住所。不过,她至少还有一个合租的伙伴。他们俩都抬头去看窗户,是在检查窗帘是否没拉。”


 “他们关系如何?”


 “很好。她把他逗笑了——大多时候,小伙子们都不会被女孩子的玩笑逗乐,除非他们的关系还处在通过搭讪来取悦对方的阶段。两个“邓恩”的购物袋都是他来拎,而她在自己进门前帮他抵着门,这说明他们彼此很关照。”


 注释: 【1】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 【2】 抗组胺药:有中枢抑制和麻醉作用,所以也用于辅助治疗某些精神病和神经病。 【3】 邓恩:百货公司名称。


【天一聿姝译自 THE LIKENESS,by TANA FRE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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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小猫』于2011-2-1 15:56:00发表评论:



  • 【天一聿姝在大作中谈到:】
    提前给推友们拜年!
    过年会很累 大家保重身体了。。。
    谢谢楼主~~~
    长期的翻译工作,其实很让人感动呢..T T....很强悍的毅力
    楼主新年快乐~~~~~~~~
  • 老蔡』于2011-2-1 14:53:00发表评论:
  • 哈哈,同祝楼主新春进步
  • 天一聿姝』于2011-2-1 14:08:00发表评论:
  • 提前给推友们拜年!
    过年会很累 大家保重身体了。。。
  • 天一聿姝』于2011-2-1 14:01:00发表评论:
  • 弗兰克是对的,最初我想我是把他们四人看作一个整体了:这些室友肩并着肩,像画中优雅而不可分割的一群人,身上绽放着相同的光芒,那光芒就如同涂了蜂蜡的老木头发出的光泽。只是过了一周,他们就回归了真实,成为了一个个引人注目的拥有着自己的小怪癖和弱点的独立个体。我知道那里有裂缝。这种友谊不是只存在于好莱坞柔光灯影中那一抹清晨的彩虹之末。为了维持这么久的时间、这么近的距离,友谊内部定是历经了深刻变革的。随便问任何一位冰舞者或芭蕾舞者或马术骑手,任何一个从事优美运动的人:天下没有轻而易举的差事。
    首先,要找出那些如薄雾般摸不着抓不住的小裂缝。周一清晨,我们在厨房里吃着早餐。雷夫照例在履行完他“野蛮人要咖啡”的程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去完成清醒的任务;贾斯汀切着煎蛋,将它们变成整齐的条状;丹尼尔一手拿着香肠,边吃边在看似一本古诺斯文的影印件空白处做着笔记;艾比翻看着一张她从艺术区找到的一周前的旧报纸。我兀自唠叨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逐渐地喋喋不休起来:这做起来比听上去复杂的多。言多必失,但是从这四人身上找到有用信息的唯一途径就是让他们在我身边放松下来,而这只有当每件事情都回归正轨后才能成行,那样的话,对于莱克西而言就不能太沉默。我聊着自己周三助教课上那四个可怕的女孩,我认为这个话题足够安全。
    “据我看她们简直就是同一个人。她们都叫奥尔拉或是菲奥娜或是奥伊弗什么的,都带有那种像是做了鼻窦切除手术似的鼻音,都留着一头假的金色直发,而且她们无一读书。我不知道他们干嘛要来学校。”
    “为了邂逅有钱的男孩子。”艾比头也不抬地说。
    “至少她们其中一个找到了。一个长得像橄榄球似的家伙。上周助教课后他在等她,我发誓当那四位走出大门时,他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在正确的那位奔向他之前便向错误的一位伸出了手。他分不出她们谁是谁。”
    “看看谁的感觉更好。”丹尼尔冲我微笑着说道。
    “八卦。”贾斯汀说着往我的盘中又放了一片吐司,“不要好奇了,你有没有安安静静地呆过五分钟?”
    “有啊。九岁时我犯了一次喉炎,五天都没说一句话。真可怕。人们不断地给我送来鸡汤、漫画书和无聊的东西,而我不断地试图解释我完全好了、我想下床,但是他们只管告诉我要安静,休息嗓子。你小时候有没有……”
    “见鬼,”艾比突然从报纸上抬眼说道,“那些樱桃!昨天是保质期最后一天。有人还饿吗?我们可以用它做馅饼或别的什么。”
    “我从来没听说过樱桃馅饼。”贾斯汀说,“听着就令人作呕。”
    “怎么会呢。如果你你能吃蓝莓馅饼……”
    “还有樱桃面包。”我从吐司中得到灵感。
    “那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原理。”丹尼尔说,“樱桃蜜饯。酸度和水分含量……”
    “我们可以试试。它们花了差不多百万英镑呢,我可不能眼睁睁看它们烂掉。”
    “任何事我都会尝试。”我愉快地说,“我要吃点儿樱桃馅饼。”
    “哦,上帝,不要。”贾斯汀说着厌恶地颤抖起来,“就让我们把樱桃带去学校就着午餐吃吧。”
    “不给雷夫。”艾比说着叠起报纸朝冰箱走去,“你们知道他书包里那股怪味吧?他在内袋里塞了半个香蕉后就忘记了。从现在起我们不给他吃任何我们无法看着他确实吃掉的东西。莱克丝,帮我把它们包起来?”
    一切如此流畅,我甚至没有注意到有事发生。艾比和我将樱桃分成四份,与当天的三明治一起放进包里。它们的大部分最终还是被雷夫吃掉了。而我也全然忘记了此事,直到第二天晚上。
    我们洗了一些稍微不太丑的窗帘,正将它们挂在空房间里——不是为了美观,而是为了保温——我们有一台电热器和一架壁炉为整栋房子供暖,冬天这里肯定冷如冰窖。贾斯汀和丹尼尔在一楼,而我们其他人在顶楼:雷夫挂着窗帘,艾比和我帮他穿挂钩。就在这时,我们听见楼下传来重物坍塌的声音——“砰”,和贾斯汀的尖叫。随即是丹尼尔的喊声:“没事,我很好。”
    “现在该怎么办?”雷夫说道。他一手拽着窗帘杆,摇摇欲坠地在窗沿上保持着平衡。
    “有人从什么东西上跌下来了,”嘴里满是挂钩的艾比说,“或者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我想他们还活着。”
    突然从地板传上来一声低低的惊叹,贾斯汀叫道:“莱克西、艾比、雷夫,到这儿来!过来看!”
    我们跑下楼去。丹尼尔和贾斯汀跪在空房间的地板上,周遭散落了一堆怪异的旧物件。一时间我真以为他们受了伤,随即发现他们都在盯着什么看。他们中间的地板上有一个褪色的硬皮袋,而丹尼尔手里拿着一把左轮手枪。
    “丹尼尔从折梯上摔下来,”贾斯汀说,“撞散了这些东西,这个就掉在了他脚边。我真想不出它原来在这堆破烂的什么地方放着。天知道那里还有些什么。”
    这是支温普利【1】,于片片灰痂间泛着漂亮的铜绿。“老天,”雷夫说着挨着丹尼尔坐下来,伸手去摸枪管,“是温普利六号,也是古老的一款。它们在一战中可是标配。丹尼尔,这个可能属于你疯狂的叔公或者那个酷似你的人:无论他是谁。”
    丹尼尔点点头。他审视了枪片刻,打开弹膛:没有子弹。“威廉姆,”他说,“可能是他的,是的。”他合上弹膛,动作轻柔、小心翼翼地将手握住枪柄。
    “它是个破烂,”雷夫说,“不过可以拾掇出来。只需要在好溶剂中浸泡两天,再用刷子刷刷。我想,如果再要求配上弹药就未免太过分喽。”
    丹尼尔冲他笑了一下,笑容一闪而逝,短得出乎意料。他将皮袋口朝下,一个褪色的硬纸板子弹盒掉落到地上。
    “哦,漂亮。”雷夫说着拾起盒子摇了摇。我从那“嘎啦嘎啦”的声响中判断出它基本是满的,里面应该有九或十颗子弹。“我们会立即让它发动起来。我去买些溶剂。”
    “别鼓弄那东西,除非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艾比说。她是唯一一个没有坐到地上观瞧的人,而且听上去她对这个主意一点不感到高兴。我也是搞不清楚自己对此事的感觉。温普利真是可人,有机会我真想试试手,但是在执行卧底任务时突然冒出把枪来,这任务可就升级到一个全新的水平了。对此,山姆一丁点都不会喜欢。
    雷夫翻着眼睛:“你凭什么认为我不知道?从我七岁起,父亲每年都带我打猎。五发子弹我有三发能命中半空中的野鸡。有一年我们去苏格兰……”
    “那东西到底合法吗?”艾比追问道,“我们不需要许可证或别的什么吗?”
    “但它是家族传家宝啊。”贾斯汀说,“我们没有买它,我们继承了它。”
    又是“我们”。“买枪不需要许可证,傻瓜,”我说,“持有枪需要。”我已然决意让弗兰克去向山姆解释,为何即便这把枪很可能从来没有获得过许可,我们也不准备把它没收。
    雷夫挑起眉毛:“你们不想听吗?我正在给你们讲一个父子连心的温情故事,你们却都在这里官话连篇。我父亲发现我能打猎后,在每个打猎季到来的时候就会把我带出学校整整一周。那是我生命中他唯有的几次重视我而非视我为活避孕广告的时刻。在我十六岁生日的时候,他给了我……”
    “我确信我们真地需要正式地办张许可证。”丹尼尔说,“不过我想我们该放下它,至少是现在。这段时间我们已经看够警察了。你认为什么时候能弄来溶剂,雷夫?”
    他冰灰色的眼眸目不转睛地盯着雷夫。雷夫扭过头去,但旋即耸耸肩,从丹尼尔手中拿过枪。“也许这周的什么时候。等我找到什么地方有吧。”他打开弹膛——动作比丹尼尔专业得多——向枪管里窥视。
    就在这时我想起了樱桃:在我唠叨时,艾比插话打断了我。是丹尼尔声音中的讯息提醒了我:那同样安静、僵硬而坚定的讯息,像一扇合拢的门。这让我瞬时回忆了一下在其他人巧妙而熟稔地转移话题之前我说过的话:有关我儿时因犯喉炎卧床的话题。
    当晚稍晚些时候,待丹尼尔收好枪,我们挂好窗帘、围坐在客厅里,我验证了自己的新理论。艾比已为玩偶做完了衬裙,开始做起衣服来;她的大腿上盖满了周日我检出来的碎布头。
    “我小时候有过娃娃。”我说。如果我的理论正确,这就不是冒险;其他人不会听过太多莱克西的童年往事。“我收藏……”
    “你?”贾斯汀冲我嘲讽地一笑,“你只会收藏巧克力。”
    “说真的,”艾比问我,“你有吗?那种带坚果的?”
    直白的话题转移。“我真有个收藏,”我说,“我有《小妇人》里的四姐妹。你也可以收藏妈妈,不过我可不想让她那样一头道貌岸然的母牛在我身边。我真不想再要其他娃娃了,不过我有个姑姑……”
    “你为什么不弄个《小妇人》玩偶?”贾斯汀哀怨地问艾比,“再把这个可怕的娃娃扔掉?”
    “如果你再侮辱她,我发誓,总有一天早上,当你醒来时会发现她就在你枕头上瞪着你。”
    雷夫耷拉着眼皮,目光从他的接龙游戏中透过来。“我试图告诉她我真不喜欢娃娃,”我的声音盖过了贾斯汀惊恐的声音,“但是她总是不明就里。她……”
    丹尼尔从他的书上抬起头。“莫谈往事。”他说。话音落定,我意识到他之前说过此话。
    漫长而尴尬的沉默。壁炉里的火苗劈啪作响地窜上烟囱。艾比重新为她的玩偶衣服比量起布头。雷夫仍然看着我;我将头埋到我的书上(里普·克雷利的《她爱已婚男》),不过可以感觉到他的目光。
    不知为何,往事——我们的任何往事——成了雷池。他们就像《海底沉舟》中那些对以“哪里”开头的问题不作回答的骇人兔子。
    另外:雷夫必然是了解这规矩的。他正有意地步步逼近警戒线。事实上,我不确定他想激怒何人、原因为何——也许是每个人,也许他就是那脾气——但这是完美外表遮盖下的一个小裂缝。

    注释:
    【1】温普利:枪名。
     
    【天一聿姝 译自THE LIKENESS,by TANA FRENCH】
  • 天一聿姝』于2011-2-1 13:59:00发表评论:



  • 【癫癫在大作中谈到:】
    只剩下看了。
    谢谢了。看也不错 就怕连看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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