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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的方法,华生”
 作者:ellry打开ellry的博客  人气: 4035  发表于: 02年10月15日01点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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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的方法,华生”

“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帮助。”
——《血字的研究》
这是一段令人着迷的话,当苏格兰场的警官们面对少得可怜的线索正束手无策的时候,福尔摩斯一席话让众人惊讶不已,后来的事件发展也确实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推断的正确性。福尔摩斯的演绎法深深的吸引着每一个读者,而从此以后,演绎推理都在侦探小说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很有必要讨论一下福尔摩斯的演绎法。

福尔摩斯说:“这是我的一个古老的格言:当你排除了不可能因素后,剩下的东西,尽管多么不可能,也必定是真实的。”(《绿玉皇冠案》;参照《四签名》、《皮肤变白的军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排除法就是福尔摩斯演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这样解释,最佳假设是那种最简单和最自然的,是最容易以及可花费最少力气加以检验的,而且它将有助于我们去理解尽可能广泛的事实。
如在《四签名》中名为《演绎法的研究》这一节里的一段中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讨论。
华生:“……你方才谈到观察和推断,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这两方面是彼此关联着的。”
福尔摩斯:“没有什么关联。举例来说:观察的结果说明,你今早曾到韦格摩尔街邮局去过,而经过推断,却知道了,你在那里发过一封电报。”
华生:“对!……但是我真不明白,你怎么知道的……”
福尔摩斯:“这个太简单了,简直用不着解释,但是解释一下倒可以分清观察和推断的范围。我观察到在你的鞋面上粘有一小块红泥,韦格摩尔街邮局对面正在修路,从路上掘出的泥堆积在便道上,走进邮局的人很难不踏进泥里去,那里的泥是一种特殊红色的,据我了解,附近再没有那种颜色的泥土了。这就是从观察上得来的,其余的就都是由推断得来的了。”
华生:“那么你怎么推断到那封电报呢?”
福尔摩斯:“今天整整一个上午我都坐在你的对面,并没有看见你写过一封信。在你的桌子上面,我也注意到有一大整张的邮票和一捆明信片,那么你去邮局除了发电报还会作什么呢?除去其他的因素,剩下的必是事实了。”
然后,华生竟向福尔摩斯提出一个甚至更为辣手的问题,而当这位大侦探又再次得意洋洋时,华生要求他解释其推理过程。福尔摩斯回答:“噢,那是幸运。我只能说那是机率的结果,我并未料到会如此准确。”华生接着问:“这是否只是猜测?”他答道:“不,不,我从不猜测。这是一种极坏的习惯,足以破坏逻辑的推理。”他称华生“没有了解我的思路,也没有观察到广泛推理所可能依赖的那些细微事实”。
福尔摩斯尽管做了这样的否定,但他的观察力。他的如华生所说的那种“体察细节的特异天才”以及演绎推理的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形成于一系列复杂的猜测的过程中。例如在上例中,福尔摩斯只能猜测华生实际上是进人了邮局,而不只是在邮局前行走。此外,华生还可能走进邮局去会一个朋友,而并非去办事,如此等等。因为这些猜测正是在该情境中最合理的了。《血字的研究》中也声称:“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可能和这些事实吻合。”他的名言是:“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皮肤变白的军人》)
综上所述,他的推理可能基于以下的形式:
1) A、B、C三种论断(这是由其他的原始资料证明出来的)
2) 去掉A(通过观察的证据)
3) 去掉B(通过观察的证据)
4) 因此C(结论)
而且,这使他能以最小的逻辑负荷达到这样一步,按此,他可以通过进一步地观察,检验从他的假设中推出的预断,并因此而大大减少可能的结论的数目。换言之,福尔摩斯不仅选择最简单和最自然的假设,而且也将一假设分解为最小的逻辑组成部分,每次只检验其中之一。福尔摩斯采取华生为了办理邮务而走进邮局的假设,从而推演出这类邮务或许是发信、买邮票、购明信片,或许是发电报。然后他系统地检验这些可能性中的每一种,终于得到了正确的结论。当有好几种可能的解释时,“人们企图一个一个地加以检验,直到一个或其中一个解释具有令人可信的根据为止”(《皮肤变白的军人》)。

福尔摩斯也相信演绎法中研究细节对顺利破案的重要性,他声称他的方法“是靠从观察细小的事情当中了解到的”(《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这可从《身分案》中的一段文字加以详细说明:
我说:“你似乎能在她身上看出很多我看不出来的东西。”
“不是看不出来,华生,而是不注意。你不知道该看那里,所以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使你认识到袖子的重要性,从大拇指指甲中看出问题,或者在鞋带上发现大问题。好,你从这个姑娘的外表看到了什么呢?你描述一下吧。”
“喔,她头戴一顶蓝灰色的宽边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缝缀黑色珠子,边缘镶嵌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褐色的,比咖啡色深,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窄条紫色长毛绒。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经磨破。她穿的什么鞋我倒没有注意观察。她稍微有点发胖,戴着下垂的金耳环,总的气派看来是相当富裕的,神态是平平常常,舒舒服服,自由自在的。”
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掌,抿嘴微笑。
“华生,我不是奉承你,你进步很大。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是已经掌握了方法。你观察颜色的眼光很敏锐。老弟,你决不可依靠一般印象,而要集中注意细节。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看一个男人,也许以首先观察他裤子的膝部为好。像你看到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透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看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留下类似的痕迹,不过是在左臂上,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像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阔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脸,见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我大胆提出近视和打字这两种说法,这似乎使她感到惊奇。”
“这使我也感到惊奇。”
“可是一点不错,这是很明显的。我接着往下看去,很惊奇,又很感兴趣地观察到,尽管她所穿的两只靴子,并不是彼此不同的,而实际上却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有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没有。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则扣上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喏,当你看见一位青年妇女,穿戴得很整洁,但出门时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靴上扣子只扣了一半,那说明她离家时非常匆忙,这不能算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推断吧。”
“还有呢?”我问道,我的朋友透彻的推理,经常引起我强烈的兴趣。
“顺便说一说,我注意到她在走出家门之前写了一张字条,但是这张纸条是在穿戴好以后写的。你观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有看到手套和食指都沾上了紫色墨水。她写得很匆忙,沾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事情一定发生在今晨,否则墨迹不会清晰地留在手指上,这一切虽然都很简单,但却很有趣……”
不仅如此,对于犯罪现场他也总是亲自查看,仔细搜索任何细节。而且“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有它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血字的研究》)放大镜是他最常用的物品之一,这在他的前辈,诸如杜宾、克夫探长身上是没有的,而在他之后,此类物品就成为了侦探必备的行头。
《血字的研究》中,接着华生的眼睛,首次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哝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
他掏出个放大镜,在他的防水油布上趴下来以便看得更清楚些,在全部时间里,与其说他是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福尔摩斯继续往前跟踪,一直跟到那一边,然后再一次脸朝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了轻轻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一直趴了好久,翻动树叶和枯枝,把在我看来象是泥土的东西放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但检查地面,而且还检查他能检查到的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还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他顺着一条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到公路那里,在那里任何踪迹都没有了。
他对此解释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血字的研究》)
不仅如此,福尔摩斯还借助侦缉队贝克街分队,甚至猎狗的力量帮助查找线索。贝克街小分队由一群穿破衣服的街头小流浪者组成,福尔摩斯评价他们说:“这些小家伙一个人的工作成绩,要比一打官方侦探的还要来得大。官方人士一露面,人家就闭口不言了。可是,这些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很机灵,就象针尖一样,无缝不入。他们就是缺乏组织。”的确,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案件中帮了福尔摩斯很大的忙。

对于演绎的前提,福尔摩斯指出:“从依据不充分的材料中进行推理总是非常危险的。” (《斑点带子案》)他曾声称:“我决心不怀任何偏见”(《赖盖特之谜》;参见《修道院公学》、《海军协定》)。这点在推理中也相当重要,正因为如此,在坚持案例事实的客观性上,福尔摩斯与苏格兰场为代表的官方侦探意见常常相左,这也正是小说的买点之一。例如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福尔摩斯试图向雷斯垂德指出某些关键线索。巡官雷斯垂德照例不明白在福尔摩斯揭示的细节和所研究的罪案之间的关系。当他回答说“我伯我仍将持怀疑态度”时,福尔摩斯平静地回答:“你按你的方法干,我按我的方法干。”然后福尔摩斯向华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检查了现场后,我获得了似乎微不足道的细节,并把罪犯的个性特征告诉了那个笨伯雷斯垂德。”
“你是怎样了解到这些细节的呢?”
“你知道我的方法。那是靠对细枝末节的观察获得的。”
在福尔摩斯的故事中,警察的判断往往错误的原因是办案开始时,他们总倾向于采取最容易说明少数突出事实的假设,而忽略了“细枝末节”,然后又拒绝考虑那些与他们的立场相悖的材料。福尔摩斯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说,“没有什么比明显的事实更容易使人上当的了”。答案在获得一切证据之前也犯理论化的“重大错误”(《血字的研究》)。结果,他们开始“不知不觉地歪曲事实,以适应理论,而不是使理论适应事实”(《波希米亚丑闻》)。在福尔摩斯的小说中就充满着这种由于在方法论上的主要分歧而导致的相互不信任。在《赖盖特之迷》中,华生对一乡村警官福雷斯特说:“我总是发现在福尔摩斯的疯癫中自有成竹在胸。”对此,警官答复说,“有些人会说,他的方法就是发疯”。

根据事实进行一定的假设也是福尔摩斯的主要方法之一。对于假设法,福尔摩斯主张“科学地运用想象”(《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直觉”(《四签名》)和“猜想”(《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住院的病人》和《硬纸盒子》中福尔摩斯对于华生心理活动的准确猜测。雷吉斯·梅萨克在《“侦探小说”和科学思想的影响》(1929)里讨论《硬纸盒子》中福尔摩斯对华生心理的揣摩时说道,实际上福尔摩斯猜测华生在望着戈登将军的肖像或亨利·华德·比彻肖像时可能会想到许多事情。梅萨克正确指出,虽然福尔摩斯偶尔也承认某种猜测本能与其工作有关(如他在《血字的研究》中承认,他的“奇特的本能和观察的天赋”是来自一种“直观”——这种意见也反映在《四签名》和《雷神桥之谜》中),然而他仍“肯定了‘演绎法’的现实性”。梅萨克也申明,福尔摩斯的演绎法根本不是真正的演绎法,也不是真正的归纳法,“而是基于一种特殊事实的观察推理,它经过某种复杂的迂回通向另一特殊事实”。研究者彼埃尔·诺尔登总结过:“必须说,实际上福尔摩斯从观察中比从逻辑程序中得到更为确切的结果。”(《柯南·道尔》)马塞洛·特鲁奇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应用社会心理学家》中也指出这位侦探的所谓演绎法或归纳法和试推法或猜测法之间的类似性。
不过,福尔摩斯也间接承认了假设的更危险的性质。人们必定情愿去想象首发生过什么,并按此猜测去行动,“权衡点滴证据,作出不同的假设,把它们对比一下,最后再确定哪几点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真实”(《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福尔摩斯的方法还有很多。诸如“分析的方法”或“回溯推理”(向前推理),在《血字的研究》中他阐述道: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从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我说:“说老实话,我还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很难指望你能够弄得清楚。让我试试看我是否能够把它说得更明确一些。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如果你把一系列的事实对他们说明以后,他们就能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你,他们能够把这一系列事实在他们的脑子里联系起来,通过思考,就能得出个什么结果来了。但是,有少数的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他们内在的意识,推断出所以产生出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时,我所指的那种能力。”
这很类似于数学和哲学的方法:假设一个问题要被解决,我们去找出解决它的条件,并将它们化解成一些更加简单的适于解决的条件(诸如笛卡儿是这样解释的:“把每一个困难的条件尽可能的分划成若干最佳的最可能解决的”)。虽然它在很多方面类似于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思维类型,却需要一定程度的专门训练。

柯南·道尔在开始创造福尔摩斯的时候,以他在医学院的老师贝尔博士为原型,关于这点他在1892年5月4日致贝尔的一封信中明确说明道:
“你将完全相信福尔摩斯是以你为原型的,显然在小说里我可以将这位侦探任意地置于各种戏剧性的情境之中,我不认为他的分析工作是对我亲眼见过的你在门诊室诊询所造成的某些效果的夸张。围绕着我亲聆的你所教导的演绎、推论和观察的方法,我企图塑造一个人物,他尽可能地把事物推向前去——有时推得很远——而且我很高兴,结果竟令你满意,你是最有权力予以严格评判的批评者。”
两个医生——柯南·道尔和约瑟夫·贝尔对于福尔摩斯人物塑造和演绎推理产生了深远的、独特的影响。例如在《爬行人》一案的历险中,福尔摩斯就是“以提出一个稀有的病例的病理学家的神态”来谈论他的案例的。在某种程度上,福尔摩斯显示其逻辑推理的戏剧化方式,类似于某些医生企图让病人相信诊断似乎具有神奇效力的方式,这样就增加了病人一方的信任感,从而有助于治疗的进展。
我们看一下关于1892年6月与柯南·道尔谈话报道,引自哈里·毫的《与柯南·道尔博士一日谈》,它发表在同年8月的《海滨杂志》上:
“我在爱丁堡遇见了那位激发我构拟了福尔摩斯的人……,他的直觉能力简直不可思议。第一位患者出现。贝尔先生说:‘我看你患的是酗酒病,你竟然在外衣内兜里藏着一瓶酒。’另一个病人进来。‘皮匠,对不起。’然后他转向学生,并向他们指出那个人的裤子膝盖内侧破了,那正是此人跪在垫上的地方,因此是只有在皮匠身上才能发现的特点。”
安慰的有效性是因为病人相信它,而这种信任是由于受到大夫和其他医护人员适当的暗示,以及有安慰作用在其中进行的环境所形成的。卡尔·谢博医生曾使用“机敏”一词来表示福尔摩斯所显示的那种预测方式,这是一种具有分析精确性和产生强调作用的技巧。谢博观察到:
“如果一个人相信自己面对着的是侦探的可怕的、却又是充分控制着的观察和推论力量时……实际上已默认了一位优于自己的人的权威性,并且不再怀有控制事件的希望……由于一般公众认为侦探是具有特殊辨识力的,于是侦探的机敏力最终会被提高。同样,由于一位游戏者能够支配另一游戏者,使他对意图产生单纯性的轻信,实际上,后者就已被前者所控制。这是信任游戏的基本原则。”(卡尔·E·谢博:《心理学家的优势和其失效:人类预测力之局限》,《美国心理学家》,1978年10月号)
当然,类似的那种认罪游戏也在侦探小说的作者和其读者之间展开。柯南·道尔间接地通过福尔摩斯的角色,也直接地通过自传承认了这一点。例如,在《驼背人》中福尔摩斯告诉华生:“这是很简单的,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提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周围的人感到惊诧,这是因为那些人忽略了作为演绎推理基础的细枝末节。我亲爱的伙伴,你在写作时大加夸张,把一些情节故意留下,不透露给读者,这当然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了。”柯南·道尔在自传中讨论过一本侦探小说的构成,他写道:“首先要有念头,然后把它隐藏起来,继而强调可导致不同说明的每一件东西。”(《回忆和冒险》)福尔摩斯喜欢戏弄官方侦探,故意告诉他们一些线索,但又不指出其含义(《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硬纸盒子》、《四签名》、《银色马》)。贝尔本人在提到这种心理学把戏时写道:
确认疾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准确而迅速地重视患此疾病与健康状态之间不同的那些细微之处。事实上,必须教会学生观察。为使学生对这类工作感兴趣,教师可以让学生注意,训练有素的观察应从有关病人先前的历史、国籍、职业等日常事务中去发现一些多多少少有用的东西。这样,病人一眼就看出你对他的过去颇为了解,他很可能也会对你未来治愈他的能力产生深刻的印象。于是,整个工作将比一开始看起来的更容易完成了。(引自特雷弗·哈尔:《福尔摩斯和他的创造者》,1978)
福尔摩斯以一系列令人惊异的“演绎推理”与一位未来的主顾开始对话,正像贝尔描述的那样。而且,“这些聪敏精细的推理……往往与主要事务无关,却使读者感受到一种慑服力。接着他提示的其他案例又产生了同样的效果”(《冒险和回忆》)
当医生问我们一系列似乎无关的问题时(如“最近你抽烟很多吗?”“只在晚上痛吗?”“你母亲害过头痛病么?”),我们人人都会为他向我们显示出的类似的谈话技巧所震惊。谈话末尾,他突然宣布了诊断结果,由于我们不能判断每一条孤立的线索的意义,以及一系列问题的逻辑关系,这宣布的结果就显得神奇费解。而如果医生只在猜测一个诊断结果,却未向病人宣布,那么,他用以检验其假设的问题,在病人看来,几乎就像是在玩弄一种超感知觉(例如像这样的问题。你只在饭后一个半小时后有这种感觉,而且同时在你右臂内伴有阵痛?——你何以知道,又如何知道的呢?)。
虽然猜测是一切逻辑运演的重要部分,但是一般病人如果知道涉及医疗诊断和治疗的大量猜测工作的话,他可能会对医生失去信任。所以,医生应当多多少少地隐蔽工作中的这一方面,就像福尔摩斯为建立他的大侦探的名声所做的那样。正如刚才所举的例子,大夫有意使推理线索零乱,以至病人不解其意,还当大夫是在进行演绎推理。他将一次确诊假装成是通过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而获得的,使得提问像是在进行演绎推理,而并非预先运用了试推法,或使人觉得无需病人透露种种迹象,大夫就能理解我们内在的思想感情。
这类把戏对福尔摩斯的重要性可以从《红发会》的一个片断显露出来。在这个片断里,侦探福尔摩斯与一位叫威尔逊的先生谈话。福尔摩斯作出了有关威尔逊先生的背景和生活方式的惊人准确的判断,于是,威尔逊先生“在坐椅上挺直了身子”问道:
“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话?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是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啥,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啦,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干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自白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查贝兹·威尔逊大笑起来。他说:“好,这个我怎么也想不到啊!我起初想,你简直是神机妙算,但说穿了也就没什么奥妙了。”
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现在才想起来,我真不应该这么样摊开来说。要大智若愚,你知道,我的名声本来就不怎么样,心眼太实是要身败名裂的。”

而这种医生式的方法又与阅读中理解认知模式之一的自上而下法不谋而合。该模式认为阅读理解是一个线性的信息流动过程,以文字为基础处理信息,不考虑读者和语境的作用,即阅读者在没有外部因素干扰和帮助的情况下,只从文字,句子和语篇上理解文章含义。读者相应的理解认知过程为解码文字,读取信息,然后存储记忆。
在人物塑造上,柯南·道尔刻意树立福尔摩斯的绝对权威,目的就是要压制读者理解认知过程中的主观臆测的积极性。往往在一开始作者就会展现福尔摩斯的天才判断,例如从来访者的衣着、面貌上看出其来历等,如《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一见华生就指出“您到过阿富汗”,让华生和读者都惊讶不已。这种先声夺人的权威架势使得读者或者因为缺乏专业知识,或者因为华生对情况所作的描述过于粗略等原因而只能静等福尔摩斯的高见。故事的讲述者(一般都是华生)以及小说中其他人物的言谈举止都被用来烘托福尔摩斯的正确权威。例如在《波西米亚丑闻》中,华生推论说,委托人的书信上的水印是“制造商的名字”,福尔摩斯根据自己超常的专业知识,则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甚至苏格兰场的专业侦探在福尔摩斯面前也显得滑稽无能。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对于如何理解罪犯在墙上留下的“rache”的字样,福尔摩斯驳斥了官方侦探莱斯特雷德的论点,以可信的推理指出这是一个德文单词,意为“复仇”。有时福尔摩斯甚至对于自己的结论并未提供解释,但相关人员却完全没有异议。这一切都是作者有意为福尔摩斯营造的一种神圣地权威的气氛。
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读者的理解过程更多是遵循自下而上原则,绝对相信作者或侦探的权威,读者要作的更多是读解文字本身的含义,了解情况发展,接受福尔摩斯的结论。文本本身给读者提供的想象空间也不多,多数要借住于福尔摩斯的解释,读者自己很难建立任何事先的假想。以理性为依据的福尔摩斯的观察永远是正确的,读者只是一个被动的感受者,他看到的是所谓科学的、冷静客观的演绎法。这是一个封闭的自成一体的系统,从而避免了任何怀疑。他的推断被认为和事实真相完全一致,读者在他的影响下难以获得发挥自己推断能力的自由空间。柯南·道尔所期望的读者正如列奥纳多·赛亚赛亚在《关键词》中所说的:
“……(侦探小说)好的读者是这样:他不把自己置于调查者的对面,他不打算提前解决问题,他不想猜答案……他知道,答案总是存在的,在书的最后章节;他还知道,自己的消遣只取决于一种条件——让大脑绝对休息,信赖调查者。”
不管是否需要专业知识才能发现蛛丝马迹,柯南·道尔在这里根本没有给读者任何进行推断地机会,在有意隐瞒侦探的发现的同时,柯南·道尔还不失时机的利用华生的想法再次提醒读者:
然而至今我还没有忘记,那次他如何出色的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因此我相信他定能看出许多我所瞧不见的东西。
对福尔摩斯超群能力的烘托于对破案线索的隐瞒在柯南·道尔的作品中十分常见而且相互映衬,其目的是明显的:使得读者除了等待福尔摩斯的结论和解释之外,别无选择。因此在柯南·道尔的作品中,作者、文本和读者之间的认知关系呈现出以作者意图为主的特点:作者在创作福尔摩斯系列作品的同时,通过各种写作技巧(如树立权威侦探形象,保留重要线索,短篇叙述结构等)来把握和控制读者的理解认知过程和进度;而读者在对文本的读解过程中,则主要通过自下而上法,辅之以自上而下法来领会、承认和接受作者的意图。
在柯南·道尔的阿小说中,这种过程体现为:对权威的绝对信赖和崇拜可以说贯通始终,读者的预先假想近乎于零,读解过程中感受的好奇大于悬念。因此柯南·道尔最受推崇的福尔摩斯系列绝大多数是短篇小说,这种短小精悍的结构更利于保持读者的吸引力,不会因为篇幅过长而使读者失去好奇心或产生被牵着鼻子走的厌倦感。

科学也是福尔摩斯不可缺少的一项技能。在《血字的研究》中,华生听到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发现了!我发现了!”。福尔摩斯解释道:“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华生这样评价:“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他如此地兴奋以至于忘记了我们这位“亲爱的华生”打个招呼,他开始滔滔不绝的解释他的新的血迹测试法对于犯罪学的巨大革命意义。福尔摩斯的寓所中甚至拥有一个小型的实验室,这在他之前的侦探中是没有的,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柯南·道尔也许想让福尔摩斯成为科学的理性主义的化身和演绎法的拥护者,但是这方面的描述实在太少了,而且并没有在他的情节中占主要地位。就像福尔摩斯对于小提琴的爱好或关于科尼什语根源的推断,只不过是为了增加福尔摩斯的魅力和权威性。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犯罪侦查学的脚步和福尔摩斯故事问世的日期之间的对应关系是非常有趣的。“贝蒂荣人体测量法”(参见第三章)正式开始在法国实施不过是1885年的事,它得到普遍应用不过是1892年。1893年发表的《海军协定》中就提到了贝蒂荣,“我(华生)记得,他谈到贝蒂荣测量法,他对这位法国学者非常赞赏。”而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2)中当摩梯末医生“就具有精确的科学头脑的人说来”把福尔摩斯称为贝蒂荣之后的“欧洲第二位最高明的专家”时,他却感到很不满。
19世纪90年代弗朗西斯·加尔通使人们开始正确认识到早就被提出的指纹识别的意义(参见第三章)。1901年苏格兰场开始应用指纹术,是年,柯南·道尔开始连载《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到1903年,福尔摩斯故事中提到了指纹术。在《诺伍德的建筑师》中,雷斯垂德说道:“你知道大拇指的指纹没有两个同样的。”福尔摩斯回应道:“我听说过类似这样的话。”但是这并不是指纹术的应用,因为指纹不是破案的关键线索(很显然,如果侦探完全依靠警察局的指纹系统破案也就不具有什么吸引力了),它是凶手故意摆下的疑阵。而雷斯垂德警官就陷入了这种错误之中。最后的解释中,福尔摩斯也仅仅是提到了一下那个指纹:“我想有两只兔子就足够解释那些血迹和烧黑了的骨灰了。”
不过,福尔摩斯的科学方法给19世纪末期的读者带来了相当大的冲击。当读者翻开福尔摩斯的小说,立刻就会明白苏格兰场对于原始侦查方法的依恋是多么地可笑。只有科学的寻找凶手的痕迹才能将其绳之以法。英国优秀侦探的“四巨头”之一的弗兰西斯·卡尔林在叙述20世纪初的几十年苏格兰场工作的时候说道:“我认为,我的大多数同时代人都是通过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的作品建立了侦探工作的概念。每个人大概都记得,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小说里,贝克街总是胜过苏格兰场。如果把柯南·道尔的作品看作是对我们机构的恶意攻击(我从不这么认为),那么我们苏格兰场的人只不过是一群发育不全的白痴。但是,遗憾的是,整整一代新人已经成长起来了,他们认同了上述观点,并且写信来问,为什么我们不能侦破所有的案件,为什么我们放过了杀人犯和抢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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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rryfly』于2003-4-24 21:59:00发表评论:

  • 非常好的文章,有机会研究一下ellery的思维方式,我觉得他比福先生更注重纯逻辑的推理。
  • Sain』于2003-4-24 20:23:00发表评论:

  • 说的对哦!我最喜欢老福的这两句:
    排除掉不可能的,不管剩下的多么荒诞,也必然是事实!
    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破不了的!
  • 傻瓜哈希』于2003-4-24 20:00:00发表评论:

  •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他的名言是:“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皮肤变白的军人》)

    最喜欢这句,常常要求自己以此眼光看待事物
    不过总是不能把所有可能排除在外
    所以很少把握事实真相,好气馁~~~~:(
  • 楚魂』于2003-4-19 23:16:00发表评论:

  • 提一下,供参考!
  • 楚魂』于2002-10-15 1:57:00发表评论:

  • 【陇首云在大作中谈到:】

    >介绍很系统啊,看来楚魂兄的确是在认真地研究思维与推理。


    呵呵,谈不上研究!只是相对于这些对实际工作有影响的东东,我的兴趣比对纯理论的东东兴趣更大一点罢了!




    呵呵!良好的思维和推理训练,不仅对读与写侦探推理小说有很大帮助,对于其他许多需要判断、决策的工作也是很重要的。



    是这样的!就我所知,目前在这方面能进行较深入探讨的网站是比较少的!而这一块不但对于我们的侦探推理小说作者写出真正科学性强、逻辑性强的小说有帮助,对于一般网友改进思维品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很有益处的!窃以为能就这一方向从普及与提高两个层次进行探讨,是有可能使其成为推门的专业优势之一的!



    在工作和读书中也曾感觉到,由于工作性质、对象和目的不同,常用的“习惯”性思维模式有时也有很有意思的差别。对这些东东我也很有兴趣,以前也曾狠读过些心理学、逻辑等方面的书,只是未能象楚兄这样总结成理论,主要是对自己的思维进行了“训练”吧!呵呵!近来这些理论书放的时间较长了,有种“心中有,笔下无”的感觉。嘿嘿!等有时间一定复习一下理论,完成楚兄的“成命”,谈谈自己对医生、法医和侦探思维模式的感觉,以继续交流、讨论!呵呵!



    呵呵,我更感兴趣的可是对实际工作有帮助的东东喔!不过老陇如果能从理论框架的角度谈谈,相信也能在整体观念、视角上给我不少帮助!静候老陇的大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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