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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训练自己的思维(2)——侦探的综合性思维能力训练
 作者:楚魂  人气: 10627  发表于: 03年11月17日00点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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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魂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作者与出处)


综合性思维能力水平的高低对于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乃至整个人生成就的影响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因此在高级侦探的训练中,除注意培养侦探具备各种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时,在此方面若能对受训侦探也有所帮助,那么这一培训的成效可谓大矣。

我个人认为:一个人的综合性思维水平主要是由他的概括、条理化能力、分析推理(判断)能力以及以元认知为核心的整体思维品质所决定的!因此从这三个方面着手训练,对个人的综合性思维水平改善效果最显著。

(一)、概括与条理化能力:
在人的认知活动中,概括与条理化能力在其中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刚收集来的信息或人面对的事务本身往往是纷繁芜杂、真假相间的,概括与条理化事实上就起到了一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作用!一个概括与条理化能力在处事时往往能一针见血,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与人交谈时,也往往思路清晰,一直不偏离交谈的主旨。


训练的方式与要领:
严格地说,一个人在表述意见时的条理性是建立在他对认知内容本身地深刻全面的认识之上的!不过思维本身的抽象水平、条理性在这里也是有一定作用的。为此,注意以下几点应该是有帮助的:
1、在平时阅读时,应注意养成对重要的书籍、文章做笔记的习惯,揭示文章、书籍的中心思想,把握分析其结构,应达到可以将其主要内容复述的水平。

2、在学习思考中应不断地将已掌握的知识进行有序化、系统化地整理——分门别类、一以贯之、相互印证、自圆其说!

3、在与人交谈中,注意养成总结概括对方谈话要点的习惯。实践证明,这不但能锻炼自己的概括与条理化能力,还能加强自己观点的说服力。

4、就某篇文章或书进行缩写,体现、勾勒出其要点、主旨。


(二)、分析推理(判断)能力:
在侦探的调查工作中,面对的各种线索纷繁芜杂,真假相间,若不具备从现象到本质、从细微处发现问题、综合各方面支离破碎的线索,形成整体图像的分析推理功夫,必然在信息的海洋里失去方向。

说起分析、推理应当说其具体包括的方法很多,如求因果关系五法、类比推理、逆推法、比较判断法、假说法、综合拼块方法等。
这里我重点介绍三种方法及具体运用要领:

一、有利、不利因素(肯定、否定因素)比较法:
严格地说,这其实是多方案决策方法中的一种!在针对一个问题,有多个方案(可能性)可以完成,而每个方案又都有利弊(肯定、否定因素)时,可将其一一进行对比,最后得出最优的选项。

在阿加莎*克利斯缔的《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大侦探波洛就有过这样一个经典推理:
他把所有可能与案件有关的人一一列出,按照肯定因素(可能有作案动机、个性与行为上的可疑之处、有作案的能力等)与否定因素(无作案时间、有不在场证明等)一一进行分析,圈定重点嫌疑对象,最后也籍此为案件的侦破指明了方向。
这种方法的运用范围极为广泛,一旦运用熟练你将发现对于提高自己的分析问题与作出决断的能力,将有很大帮助。下边有我一篇探讨思维定势对侦查破案的影响的文章,其中某些部分亦较好地体现这一思维方法,节选一段供参考:

《出人意料的结果——从《海军协定》一案看思维定势对推理侦破的影响》(节选)
福尔摩斯系列是我接触的第一套侦探推理小说,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侦探推理作品。非常幸运的是我接触这套系列虽然很早,但却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把它后面几部真正读完,这样等到我参加工作几年以后再读剩余几篇时,我就有机会用一种较职业化的眼光来研读其中的精彩篇章。

《海军协定》一节是我很认真地进行了研读但却完全搞错了思维方向的一篇案例,文中也涉及到了一般警察对于此类案件的一般思路特点与侦查措施,其中很有些发人深省的地方!下面我就谈一下此案中饶有兴趣的推理过程与我由此产生的一些想法,并籍此与有兴趣的朋友进行交流。

一、 案情简介:
福尔摩斯与华生接到了一个奇异的盗窃案。当事人费尔普斯先生是大英帝国外交部的一名机要职员,一天下午身任外交大臣的霍尔德赫斯特勋爵(亦是其舅父)秘密交给他一份重要的外交文件(大不列颠对三国同盟在地中海海军力量平衡的立场与对策;俄、法等国在出高价收集此份密件),要他在其它职员下班后不引人注意地将这份密件抄写出一份复件。费尔普斯先生因办公室里还有一位叫戈罗特的职员在办公,就出去吃了晚饭后回到办公室开始工作。因为费尔普斯想早点完工以便与其妻兄一同回家,费尔普斯抄写得很卖力。九点钟左右,费尔普斯按铃叫办公楼看门人给他煮咖啡。出乎意料,来的是一位不认识的老妇人,自称是看门人的妻子。老妇人出去一阵子后,费尔普斯见咖啡迟迟未送到,就下楼去看。(办公室与看门人所在的大门门房由一条长走廊相通,走廊中部有一个楼梯平台,除了长走廊外,另有一条走廊与平台相连,并可通向办公楼的一个小侧门。侧门无人看守,直通街区,是平时职员进入办公楼的捷径)费尔普斯来到门房,只见咖啡已经烧开,看门人还在门房里酣睡。正打算叫醒看门人时,叫人的电铃突然响了!看门人醒了,与费尔普斯一道突然意识到情况不对——铃声来自费尔普斯的办公室,而费尔普斯在门口,那谁在办公室内呢?当两人冲进办公室,发现放在桌上的密件原本已经不见。两人追出街区(此时是九点三刻),在右边拐弯处,有一个警察说五分钟前有过一个老妇人经过。由于看门人声称那是他妻子并担保她与此事无关,两人便向右边拐角处追去,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两人回到外交部,对走廊与办公室进行了检查,确认外来人员只可能从房门出入,但没有留下任何细微痕迹,包括若有人穿鞋出入肯定会留下脚印(因当天自七点便下雨不止)的走廊也没找到任何可疑脚印(充当仆役的老妇人是在门房里换过布拖鞋后才进入房间的)。费尔普斯报案后,与警官一齐到了看门人家里,过了一段时间后,费尔普斯与警官等到了先回家却此时才到的看门人妻子。经过搜查后,警方一无所获。费尔普斯精神紧张过度而在大街上就陷入失常,被医生送回家并安排在其妻兄的卧室昏躺了九个多星期。直到所求助的福尔摩斯与华生到来。

二、 我的推理与案件的最后结果:
看到这里,我开始了自己的分析。案件涉及到足以影响国际关系格局的外交密件,其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应该是无庸置疑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谁更有动机与实际可能性实施或谋划此次盗窃行动?
1、首先我怀疑的是下班前还留在办公室的另一位职员戈罗特。因为霍尔德赫斯特勋爵把文件秘密交给费尔普斯时,只有他有可能通过某种机缘了解到费尔普斯在从事一项如此重要的工作。而且从费尔普斯下楼仅几分钟文件即被盗且走廊无任何脚印痕迹来看,作案者应当对现场地形十分熟悉,很有可能是内部人员作案(内盗)

2、成为第二怀疑对象的无疑就是看门人与他的妻子。从当晚的情况来看,两人的行为确实可疑。如果没有咖啡长时间地未送到,费尔普斯是不会轻意离开办公室,也就很难让人有作案机会的;而且看门人的妻子先回家很久却在费尔普斯与警察到其家之后才到,这段时间她上哪儿去了?

3、第三个被怀疑的就是霍尔德赫斯特勋爵本人。在政治外交斗争中,什么事都是可能出现的--对于某些高层人士而言,制造一个假泄密或其它什么事件,使某些可能中的外交动议搁浅是屡见不鲜的!在这类事里,以一个职员作为牺牲品是没有什么稀奇的。何况,按费尔普斯所说,霍尔德赫斯特勋爵把文件交给他时,并无他人知晓,那么盗贼是如何知道这一情况的?霍尔德赫斯特勋爵本身是有些可疑的。

提出了假说后,就应当对假说进行验证排除了。先看看已有的线索与疑点:
不合常理的情形(疑点)往往就是案件突破的线索。从以上案情,我列出了以下几点作为思考的基点:
A、霍尔德赫斯特勋爵把文件交给费尔普斯的过程是相对秘密的。
这就意味着这件事一般地说只可能从两者之一身上泄露出去,当然也不排除其它人由于某些特殊的机缘侧面了解到这一情况。

B、外来人员只可能从房门出入,且现场经搜查后也排除了藏人或藏文件的可能。
通过这一条排除了盗贼事先潜伏在屋内,事后从窗户逃走的可能,也就意味着盗贼只可能从与平台相连的侧边走廊离开现场。另:也排除了文件还藏在办公室某隐蔽处的可能。

C、进入办公室的走廊里找不到任何脚印痕迹,而当天外边下大雨,若从走廊进入是不可能不留下脚印的。

这一点使我想到了三条:第一作案者有更大可能是内部人员--唯有内部人员才能把时间、地形所造成的机会把握得如此之好;也唯有内部人员还能在那千钧一发的关头注意换鞋以免留下脚印痕迹。(对于外来人员而言,拿了文件就走,似乎也没有这种必要)。第二,作案者有可能借助了某些动物或其它工具的帮助,否则不留下脚印似乎是不大可能的。第三,作案者有可能一直就潜伏在走廊里,这样才能不湿鞋地进入现场。

D、为什么铃声会响?难道盗贼想借此炫耀自己的本领吗?
这一条是最让我困惑的一点。是不是当时现场还有一个人,为阻止盗贼或给费尔普斯留下线索在盗贼在场或离开后按响了电铃呢?

(呵呵,书中说福尔摩斯发现了七条有价值的线索,我只找到四条我认为真正有价值的)

根据这四条线索与三个怀疑对象,进行一一的排列组合,在进一步开展调查以前可以得出以下的判断:
1、 戈罗特:
有可能!其设想模式是:其接受了俄、法情报人员的委派或为了奖金,从某些渠道得知费尔普斯手中有这样一份密件后,遂下班后就潜伏在走廊里,等到费尔普斯去门房这一天赐良机,就大胆行动取走了密件!但无法解释的还是他为什么要按响电铃呢?难道现场真的还有另外一个人吗?

2、 看门人与他的妻子:
其动机仍是为财。从实施的角度来讲,整个咖啡迟迟未送到,完全可以看作是两人所设的一个调虎离山之计!从走廊上未留下脚印与其妻那么晚才到家来看,两人的疑点是相当大的,不过无法解释的是他们从何种途径知道这天晚上费尔普斯手上有这样一份密件,以及她为什么要按响电铃?

3、 霍尔德赫斯特勋爵。
他如做此事或由其指使别人来干的话,政治意味就更大一些!从实施的角度来看,手法可能会更离奇一点,除开作案人事先在走廊潜伏的方法外,使用动物与其它一些特殊工具来作案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无法解释的问题还是:究竟是谁,又为了什么要按响电铃?

由以上可以看出,三种假设都有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究竟是谁,又为了什么要在办公室内按响电铃?其实到了这时,我已经快要接近问题的最后答案了,但由于思维缺乏灵活性,再加上受到"外交密件"失窃肯定与政治问题有关这一思维定势的影响,就把思绪主要放在比较离奇的政治案件的各种手法中了--是不是当时现场真还有另外一个人呢?他与盗贼是怎么进入现场的?他又是出于何种动机要按响电铃,如果发生了搏斗,现场为什么又没有相关的痕迹呢?被这类问题搅得百思不得其解后,思维的惰性也就出现了!管它那么多呢?这个问题就先放着吧!先对戈罗特、看门人及其妻子与霍尔德赫斯特勋爵展开进一步调查再说(当然,对霍尔德赫斯特勋爵的调查得慎重,还得秘密进行),结果整个与苏格兰场立案后的思路与措施如出一辙!看来天底下的警察都差不多,更喜欢做简单的体力活,而不愿事前先把问题分析得更细致、彻底一点。

案件的结果当然是大家都知道的了——费尔普斯的妻兄当天本来约好与之一道回家,见费尔普斯迟迟不到!就乘马车(所以脚上没有泥泞)到外交部来找费尔普斯,他熟门熟路从侧门上了楼,恰好费尔普斯下楼去看咖啡煮得如何。妻兄进了办公室见费尔普斯不在就按电铃,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妻兄发现放在桌上的文件是一份重要的密件,可以值一大笔钱,遂临时起意,将密件拿走,从来时的侧边走廊下到街上,向右手边的拐角逃之夭夭。

(不过失败之余,对标准答案还是有点小看法--大家知道下雨天在外边走,即便经过一段时间,鞋上还是会有泥泞,而如文中所叙:窃案现场很容易留下脚印的走廊上,未见一点痕迹,也就是说,窃贼根本没在雨中行走过。案发当天傍晚七点开始下雨,费尔普斯的妻兄坐马车到外交部应该是九点以后,若如此,难道他在马车上坐了两个多小时,也就是说七点钟他就等费尔普斯等得不耐烦了吗?!呵呵)
(以下与此关联不大——略)

二、推导树法:
推导树法分为限定树法(倒数法)与发展数法(正树法——因其推理图形展开象一棵树而得名)。下边以倒树法为例加以说明:
倒数法究其本质是一种从现象到本质,化不确定为确定的方法,它往往用在发现问题后作出假设与推断,类似于刑事侦察中的搠因法!

其要领是:
1、 有针对性地尽可能多地收集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发现相关疑点,通过初步的验证后,将这些资料一一列举出来!
2、 根据这些情况所涉及的领域,从其功能、构成、特征等方面将其相互关联因素一一列举,再尝试将其进行多项排列与组合。
3、 通过不同的排列与组合及相互的印证,最后形成若干较深入的判断。

其推导特征:
1、 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确定性到确定性!
2、 由较低层次的事实相互印证、限定、结合,形成较高层次的事实判断。



运用实例(以下略)
  • 上一篇文章:侦探观察力训练之对建筑物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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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飞鹰四代』于2013-12-19 23:28:00发表评论:
  • 丑角牌』于2013-5-4 15:24:00发表评论:
  • 虽然是老贴,当对我们这些新人很有用,真心谢谢
  • zhaotuili』于2010-2-7 17:19:00发表评论:

  • 【kenshin在大作中谈到:】

    >【wuhp12345在大作中谈到:】
    >>
    >>我觉得做侦探一定不能定向思维!:o
    >同意,这也是看推理小说的一个弱点,容易定向。
    的确
    不过我以为
    通常 定向思维会扰乱我们思考 但是推理小说又存在叙述性诡计更容易让人定向思维 而真实案件较易分辨
    不知道是不是呢?
  • uhuhug』于2008-10-15 19:52:00发表评论:

  • LZ写累了,我也看累了
  • 断罪之翼』于2008-8-27 11:42:00发表评论:

  • 谢谢楚大哥,受益匪浅啊: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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